想要向上生长
我们必须全力以赴

湘潭教师网 湘潭教师考试网

2020年下半年湖南湘潭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0年下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雨湖区教育局受理户籍、学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在雨湖区(含经开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材料要求

  2020年在我区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现场确认”环节截止日前达到《2020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附件3)的要求。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合法有效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http://app.jszg.edu.cn)。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10月15日8:00—10月30日17:00。键察

  2.账号实名注册与学籍证件验证

  打开中国教师资格网,从网站右侧的红色方块形链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

  申请人应完成账号实名注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登录网报系统,仔细完善每一项个人真实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由系统自动同步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学籍信息添加后,需申请人点击“核验”。凡核验不成功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敬蚂的证书清晰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供后期人工核验。

  3.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的确定

  申请人确定的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满足该类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附件1)。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类别”相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仅限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4.认定机构的确定

  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雨湖区(含经开区)行政区域内,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选定雨湖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来潭居民可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湘潭市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居住在雨湖区的可选择雨湖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5.网上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稿稿茄书上的照片同版)。

  (2)申请人的《个人书》应严格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下载打印、签名、拍照上传。

  (3)支持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邮寄到付的方式,请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可下载查阅详细教程:“网报系统用户手册V1.0(面向申请人).docx”(附件4)。

  6.体检安排

  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体检。雨湖区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湘潭市中医医院,注意事项见《2020年下半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附件5)。申请人需下载打印“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doc”(附件6),在规定时间段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日期:11月2日—11月6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确认地点

  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窗口(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

  3.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注意在网报系统中查看我局发布的“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等有关现场确认信息,并及时查阅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如遇材料不全、不规范等情况,不予受理。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并通过体温检测。健康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进入现场;凡体温异常者及健康卡为“红码”和“黄码”的人员不能入场,可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委托书格式模板见附件7)。

  (三)专家审查

  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颁发证书

  2020年下半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单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公布。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在网报系统内告知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58257665、58256814。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种类及学历要求.pdf

   附件2: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pdf

   附件3:2020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pdf

   附件4:网报系统用户手册V1.docx

   附件5:2020年下半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pdf

   附件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doc

   附件7:雨湖区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授权委托书.docx

湘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系统:(http://www.jszg.edu.cn)。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湘潭市教育局(其中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在湘乡市的申请认定机构选择为湘乡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逗拿散》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山氏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表需张贴近照、本人签名)。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有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现场审核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敏迟或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4月16日-5月14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和10月16日-11月15日(秋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21湖南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71人】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71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http://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慎宽庆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或大专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限未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21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及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人员。

  8.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巧枝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宽握及内容

  (1)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四、报考办法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2021年7月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信息上传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9点,时长120分钟。笔试科目见《岗位表》,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10:00至7月18日上午9:00前。

  2.笔试开考比例为1∶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审查同意,专业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于报名截止后公布。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部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六、资格初审

  1.入围资格初审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下同)。所有入围资格初审人选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公布。

  2.因出现资格初审不合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最低开考比例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用人学校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公告。资格初审对象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如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初审不符,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合,取消资格。

  4.关于资格初审的几点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2021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

  (3)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七、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未达1:4开考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通过资格审查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

  3.《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见《岗位表》。

  5.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6.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成绩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7.面试总成绩:面试只有试教环节的,试教成绩为面试总成绩。面试要求有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

  8.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

  9.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最终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各用人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湘潭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拟聘用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2年下半年湖南湘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湘潭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湖南湘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已公洞喊纯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湘纳咐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人员(所需证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凭居住证)或在读(下半年仅限在读研究生)学籍所在地之一,属于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含湘潭经开区)或岳塘区(含湘潭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2.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3.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本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或在省直管县湘乡市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在读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办理。我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正文末尾,相关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通告为准。

  二、认定条件与禁止性情形

  (一)认定条件

  属于受理范围的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5项条件(所需证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渗简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育部规定的考试、考核或达到全省统一的相关条件:

  ①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②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以选择参加由所在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禁止性情形

  1.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2022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继续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审批,持续优化行政许可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收审批费用。申请人须按时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网上确认”。本通告及申请人名单事前公示、审查结果事中公示、准予行政许可信息事后通告将如期发布在湘潭市教育局、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湘潭教师)。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与信息

  申请人可预先备齐认定条件所需的申请材料与信息(清单见附件1),于2022年10月11日前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并请注意以下细节:

  (1)点击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docx,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需印到教师资格证书上,但系统不自动核验此项信息。申请人须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持证填写,注意不是填条形码号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选“核验证书”后,点“核验”按钮完成系统校验。

  (4)学历证书信息的校验,大陆高校毕业的,必须在“学历校验类型”选“核验学历”后,点“核验”按钮完成系统校验。

  2.预约完成体检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4日前到指定体检医院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1日8:00—2022年10月24日17:00。

  网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并注意以下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时,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不要错选成“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认真检查选中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核验状态。

  3.为优先在网报系统自动校验已取得的学历,简化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批次申请人统一选“否”。

  4.上传本人照片的规格: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电子相片(JPG格式,200KB以内,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24位RGB真彩色)。此照片将在证书制作中使用,系统自动判断参数规格,我局还将严格人工审核把关。

  5.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有信息错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提交。

  6.我局统一安排到“网上确认”时登记证书邮寄信息。申请人不必在意网报系统“显示”的不支持邮寄。

  7.对网报系统提示的“现场确认”,我局申请人可全都理解为“网上确认”。确认点统一选择“湘潭市政务服务旗舰店”。

  (三)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25日8:00—2022年10月31日17:30。

  2.确认点网址

  (1)往届本科毕业的市民或居民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2)驻潭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3)往届本科毕业的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其中,正在外地就读研究生的湘潭市民或居民,按(1)类申请。

  3.操作步骤

  (1)注册帐号

  申请人打开以上任一确认点网址,在网页右上角点“登录”,完成实名登录。未注册的请实名注册,并登录完成实名认证。

  (2)确认操作

  进行以下确认操作,须全程保持实名登录状态:

  申请人按个人属地身份,打开相应类别的确认点网址,点“在线办理”,按要求仔细完成①基础信息填写②上传附件③取件信息填写④提交确认等操作。

  说明:此处“③取件信息填写”所填快递收件信息专用于我局11月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务必真实有效。建议填写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

  (四)审批发证

  1.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与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2.湘潭市教育局、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湘潭教师)将依次发布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通告)。申请人也可登录网报系统,关注本人认定结论。我局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将在网报系统内告知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原因。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存档。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我局不予受理。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3.特殊情况办理。港澳台居民、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申请或确实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的情形,申请人可直接联系我局办理。

  4.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8255525(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服务科潘老师)、0731—53585513(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李 老师);工作邮箱:xtsjszg@163.com;联系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707室(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湘潭县教育局:0731—57882069;

  湘乡市教育局:0731—56782729;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7665;

  岳塘区教育局:0731—55568379。

  1.申请材料与所需信息清单

  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湘潭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31/13041/content_1066093.html

2020上半年湖南湘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湘潭市教育局获悉,2020上半年湖南湘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网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2020年向我市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的条件与禁止性情形见附件1。

  二、认定机构

  申请者应正确选择认定机构,访问相应机构的认定通告网址,按通告内容申请办理。湘潭市各认定机构的受理范围、认定权限和2020年上半年认定通告网址等各项信息见下表。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向湘潭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三、认定程序

 败旁滑 为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0年上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其中,“网上申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办理;“线上确认”通过湘潭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政务平台”)实现。申请材料及有关信息,全部以线上方式提交;认定的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全部以政务服务免费寄递方式送达。

  (一)准备阶段

  1.准备材料

  申请人可预先备齐认定条件对应的全部申请材料。材料提交清单见附件2。

  申请人须在“网报截止前”注册、登录网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善个人有关信息(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网报截止前:6月6日9:30至6月24日17:30(预计网报系统6月6日9:30恢复正常访问)。

  2.预约体检

  申请人须事先预约完成认定条件所规定的体检。有关安排及申请人注意事项见附件3。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6月10日8:00至6月24日17:30。

  网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申请人须在网报时间范围内登录网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察腊的全部操作(选择考试形式、选择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确定教师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查看注意事项等)。

  操作要点:

  1.湘潭市教育局的确认点信息,请统一选“湘潭市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平台)”。

  2.“填写认定信息”时,上传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须与体检时提交的两张证件照同版;上传《个人书》应严格按系统提示操作。申请人上传的图片是否合规,直接影响本人申请的审批结果及审批时间。

  关于网报系统显示不支持邮寄的说明:湘潭市教育局本认定批次的证书邮寄信息,以政务平台采集的信息为准。在网报系统中不开此通道,以免重复采集。

  (三)线上确认

  确认时间:6月24日8:00至7月1日17:30。

  确认平台:湘潭市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平台)。

  操作步骤:

  1.注册登录

  申请人点击打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按网站提示完成个人帐号注册和三级以上实名认证。进行以下确认操作时,须保持此帐号为登录状态。

  2.确认操作

  申请人点击打开湘潭市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平台),按实际情况和平台提示,点选回答“申请身份类别”“属地身份类别”“本科毕业批次”三个问题后,进入“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页面;点击“开始办理”进入下一步;再依次仔细完成“第一步:填写申请信息”“第二步:提交材料”和“第三步:取件方式”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确认。

  操作说明:此处“第二步:提交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要求,受理人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确认时间内补齐;此处“第三步:取件方式”选“快递寄送”,填写的快递信息须准确、完整、有效。

  (四)审批发证

  1.湘潭市启猜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全部材料进行线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2.本批次拟认定人员名单,将于7月份通告在湘潭市教育局网站。申请人也可登录政务平台,实时关注本人确认审批状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关注本人认定结果。

  3.证书制作工作结束,湘潭市教育局网站将登出发证通告。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规定环节。因错过时间节点,导致不能及时取得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申请者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信息,涉嫌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特殊情况特殊渠道办理。在湘潭市教育局全程网办申请过程中,遇操作疑难人员或港澳台居民或身体有残疾人员等三类申请人,请通过市级联系方式反馈,工作人员将及时为您解答或另辟渠道办理。

  4.联系方式

  市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3585513(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31—58261857(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工作邮箱:xtsjszg@163.com(湘潭市教师资格工作邮箱);

  工作QQ群:416555814(湘潭市教资认定咨询群)。

  县级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湘潭县教育局:0731—57882069;

  湘乡市教育局:0731—56782729;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7665;

  岳塘区教育局:0731—55568382。

   附件:

  1.认定条件与禁止性情形

  2.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3.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2021年湖南湘潭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5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湖南湘潭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45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5人,其中小学教师42人,幼儿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特级教师、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余唯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其中岗位代码01-06只面向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19、2020、2021届岩拿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名称的学科相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小学全科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全部学科)。“教学兼财务”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且具有会计证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在党纪竖枣培、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2021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编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试用期除外)。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雨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时量: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30。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3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学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布定于2021年4月28日。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教学兼财务岗位还需提供会计证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只限于在职人员提供);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成员等证书或文件(只限于需放宽年龄要求的考生提供);⑦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1:3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低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教学兼财务”岗位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上微型课。

  4.面试成绩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1.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查询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6814、58257665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3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监委12388

  1.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3.报名二维码

  考生在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二维码,进行报名。

  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2022年下半年湖南湘潭雨湖区认定教师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雨湖区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湖南湘潭雨湖区认定教师资格初审结果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橡洞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我局2022年11月1日发布《雨湖区2022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事前公示》以来,梁碧枯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从属地身份、学历层次、考试类型、普通话等级、准入查询结果、体检结论、签字和证件照等八个方面,依法对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雨湖区政务服务旗舰店、体检医院提交的申请材料与信息进行了网上初审。其中,118份申请经初审合格进入行政许可审批程序,70份申请经初审不符合受理条件。

  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局将对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40号雨湖区教育局人事劳资股309室

  邮编:411100

  联系电话:0731-58257665;58256814

  电子邮箱:yhqjszg666@163.com

  附件: 2022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初审结果公示.xls

  雨湖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标题:慧尘2022年下半年雨湖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xtyh.gov.cn/2997/3008/3033/3040/3492/3796/content_1181873.html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必赴网 » 湘潭教师网 湘潭教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