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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积分入户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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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2023年最新租房+社保,积分累计算法

租房年限+社保累计分值
5年租房+5年累计社保102分(最基本分)
10年租房+5年累计社保114分
5年房产+5年累计社保150分(最低门)
5年租房+10年累计社保192分
10年租房+10年累积社保204分
10年房产+5年累计社保210分
5年房产+10年累计社保240分
5年租房+15年累计社保282分
10年租房+15年累计社保294分
10年房产+10年累计社保300分
5年房产+15年累计社保330分
15年房产+5年累计社保270分
15年房产十10年累计社保360分
5年租房+20年累计社保372分
10年房产+15年累计社保390分
15年房产+15年累计社保450分

202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最新政策规定

阅读(83)

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的要求,促进在深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指导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积分入户工作,将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入户工作,组织开发信息系统,受理、审核入户人员申请材料,为达到入户要求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表彰及守法情况。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医保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房地产登记信息。

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租赁住房信息。

市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婚姻信息。

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助核查(复核)入户人员负面行为信息。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维 护和技术保障,统筹积分入户涉及的信息共享工作。市人力资源 保障、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 确保积分入户涉及的社保、房产、租赁、婚姻、表彰情况、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信息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积分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入户审核工作。

第五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第六条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 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 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做动态调整。

第八条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 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第九条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具体时间由市公安部 门另行公告。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 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 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正式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 安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办 法第四条职能划分,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移交的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公安部门。

第十条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 要求向市公安部门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公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 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第十二条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三条市公安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积分入户办事指南,加强宣传和指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第十四条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 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 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除有特别说明之外,本办法对申请人入户条件核 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以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所称的年度,指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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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分入户负面行为清单明细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说明

阅读(99)

1.考试要求:

(1)掌握计算机软件、网络和信息系统集成知识;

(2)掌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知识、方法和工具;

(3)熟悉信息化知识;

(4)熟悉系统集成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熟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要求;

(6)了解信息安全知识与安全管理体系;

(7)了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

(8)了解信息系统服务管理、软件过程改进等相关体系;

(9)熟练阅读和正确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2.通过本考试的合格人员能够掌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具备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能根据需求组织制订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能够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监控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系统地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保证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达到既定的项目目标;能分析和评估项目管理计划和成果;能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制定并适时执行风险应对措施;能协调系统集成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具有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本考试设置的科目包括:

(1)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选择题;

(2)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应用技术(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问答题。

2023年二级建造师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阅读(167)

二建报考具体条件要求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二建: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注意:只有部分地区地区开放专业限制,其中重庆、山东、河北、江苏非相关专业需5年工作经验;安徽需4年工作经验;陕西、湖北需工作经验3年);

二级建造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
1.考2科(免1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2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请选择“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可以报考二建的专业大全

二建报考条件常见问题
问:哪些专业可以报考二建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限制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共涉及18类45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指出,需要同时满足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三个条件才能报考二建。

二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二建报名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1、专业不符合的考生:

建议:专业不够的话可以修个第二学历。

2、学历不符合的考生:
要中专或以上,部分省份放开对学历的要求,如正在报考的重庆,安徽,无学历也能报考。

对于无需学历依旧达不到报考要求的人员,建议可以通过自考或者成考的方式提高学习,再进行报考。

3、工作年限不符合的:
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考,有在校生想报考二建的,或者工作年限不达标的,没办法,只能等待条件符合后再进行报考。

高中毕业可以考二级建造师证吗?
高中毕业是不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根据规定,二建报考要求最低要求中专学历,不符合条件的建议重修一个相关专业的学历,一般可修成考或自考,中专、大专都可以。

2022.11考期系统集成直播课 课表

阅读(187)

课程顺序日期星期直播时间授课内容小时数
第1节8月8日周一19:30~22:00第四章 项目一般知识2.5
第2节8月10日周三19:30~22:00第五章 项目立项管理2.5
第3节8月12日周五19:30~22:00第六章+第十六章 项目整体管理2.5
第4节8月15日周一19:30~22:00第七章 项目范围管理2.5
第5节8月17日周三19:30~22:00第八章 项目进度管理(上)2.5
第6节8月19日周五19:30~22:00第八章 项目进度管理(下)2.5
第7节8月22日周一19:30~22:00第九章 项目成本管理(上)2.5
第8节8月24日周三19:30~22:00第九章 项目成本管理(下)2.5
第9节8月26日周五19:30~22:00第十章 项目质量管理2.5
第10节8月29日周一19:30~22:00计算专题上2.5
第11节8月31日周三19:30~22:00计算专题中2.5
第12节9月2日周五19:30~22:00计算专题下2.5
第13节9月5日周一19:30~22:00第十一章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2.5
第14节9月7日周三19:30~22:00第十二章 项目沟通管理和干系人管理2.5
第15节9月9日周五19:30~22:00第十三章 项目合同管理2.5
第16节9月14日周三19:30~22:00第十四章 项目采购管理2.5
第17节9月16日周五19:30~22:00第十五章 项目配置管理2.5
第18节9月19日周一19:30~22:00第十七章 项目安全管理2.5
第19节9月21日周三19:30~22:00第十八章 项目风险管理2.5
第20节9月23日周五19:30~22:00第十九-二十一章2.5
第21节9月26日周一19:30~22:00案例分析专题上2.5
第22节9月28日周三19:30~22:00案例分析专题中2.5
第23节9月30日周五19:30~22:00案例分析专题下2.5
第24节10月3日周一19:30~22:00第一章上2.5
第25节10月5日周三19:30~22:00第一章下+第二章2.5
第26节10月7日周五19:30~22:00第三章上2.5
第27节10月10日周一19:30~22:00第三章下2.5
第28节10月12日周三19:30~22:00串讲12.5
第29节10月14日周五19:30~22:00串讲22.5
第30节10月17日周一19:30~22:00串讲32.5
第31节10月19日周三19:30~22:00历年真题讲解12.5
第32节10月21日周五19:30~22:00历年真题讲解22.5
第33节10月24日周一19:30~22:00模拟题讲解2.5
第34节10月26日周三19:30~22:00考前冲刺上2.5
第35节10月28日周五19:30~22:00考前冲刺下+考试温馨提示2.5

深圳随仟入户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阅读(175)

一、深圳随仟入户办理时长
  深圳随仟入户如果你条件都符合,手续都齐全,官方的承诺办结时间为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是50个工作日

二、随迁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四)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五)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六)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2.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满十八周岁的免提供):

(1)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3.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末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4.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5.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随迁病残成年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

(2)本人的未婚未育声明,本人因身体、智力原因无法声明的,由其父或母书写、签名。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三、夫妻一方随深圳居民入户条件
深圳夫妻随迁入户要求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如果结婚登记时间不满2年则需要等到满2年的时候才可以申请入户。
注意: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四、子女一同随迁办理必备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五、深圳随仟入户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帯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深圳各区在职人才引进线下办理地址大全

阅读(202)

1.市本级
办理窗口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021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 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 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 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

2.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29780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至“岗厦北站”,从地铁站B出口出站,步行约450米到达 2、公交:乘坐32路、49路、101路、113路、K113路、204路、223路等线路公交车至“岗厦北地铁站”站下车或乘坐395路公交车至“电子学校”站下车。

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福田区市花路与紫荆道交口联合金融创新中心西北角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297802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0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乘坐26路、M120路、B618路到绒花路口东2下车或乘坐385路、60路、M453路、高峰专线21路到绒花路口东1下车。

3.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5666584;0755-254383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40(12:00-14:00为午间延误时间) 周六9:00-12:00(节假日除外) (注:疫情期间,暂停午间延时服务和周六服务)

位置指引:(一)公交路线(双向) 1、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m133路; 2、罗湖体育馆①、27路,69路,103路,111路,202路,387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 3、罗湖体育馆②、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 4、东湖公园南门总站:10路。 (二)驾车路线 导航“罗湖体育馆停车场”东行行至沿河北路罗芳立交转入罗沙公路后,注意右转进入罗芳路,罗芳路直行约500米至经二路路口处左转,沿经二路直行即可到达;西行沿罗沙公路行至罗芳路路口右转即可到达 (三)地铁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至新秀站A、B出口,走路或骑行前往即可。2、乘坐地铁5号线至怡景站下车,走路或骑行前往即可。3乘坐地铁2号线东延线至莲塘口岸下车,走路或骑行前往即可。(预计年底开通,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4.盐田区
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252213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14:00为午间延时服务,仅办理除市监局以外的综合受理窗口业务。

位置指引:地铁:8号线海山站A1或A2出口 公交:1.盐田产业服务中心:308路、358路、B924路、M362路、M444路。 2.叶屋村:M191路、M314路、M362路。 3.沙头角邮局:68路、85路、M199路、M205路、M437路、M520路。

5.南山区
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创新广场服务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06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A座B3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创新广场服务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69230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位置指引:地铁线路:蛇口线(2号线)科苑站C出口,步行至科技生态园;梅林线(9号线)高新南B出口 公交线路:123路、M200路、M313路、M355路、B964路、E9路等线路至高新公寓南站,90路、123路、236路、339路、M453路至阳光带海滨城北站。

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办公电话: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位置指引: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6.宝安区
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宝安人才园)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一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3665432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M536、B892、B893路公交车到宝安人才园

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44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办公电话:0755-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20: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宝体站(A出口)出站直走罗田路至与宝安大道交汇处,位于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对面。 2.搭乘公交:搭乘338路;794路;M358路;M385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在宝安体育东站下车

7.龙岗区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8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2891721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 乘坐E23、机场3线、351、810、812、862、868、802、高峰专线33、深惠1线、839、E25、811、868区间线1、E7、E6、M219、M278、M276、M280、M306、M315、M361、M386、M230、M277、M307到世贸百货站。

8.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333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办事大厅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9.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办公电话:0755-28477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M295路、M296路、M422路、M439路、深惠3路海滨支线、E20路、E22路、B765路、941路、M293、833路、497路、B951路等公交路线到达

10.光明区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区行政服务大厅2-18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211667、0755-88211317(业务部门咨询电话),0755-88210147(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45(午间延时服务时间:12:00-1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11.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8333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M456、B956、B970等至“生命科学产业园”公交站,步行250米到达。

12.前海蛇口自贸片区
  待官方更新同步中········

13.深汕特别合作区
  待官方更新同步中········

深圳核准入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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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深圳核准入户所需材料
在办理前先去指定医院做入户体检,通常2个工作日后医院出体检结果并上传体检报告,无需个人操作!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2.毕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3.学历验证材料(学历验证不通过时可以用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6.深圳核准入户材料清单【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7.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8.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非必要】

9.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10.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11.国家专利证书 【非必要】

12.人事档案 【非必要】

13.学籍档案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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