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向上生长
我们必须全力以赴

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条

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放过放过任何犯罪人员;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必须针对事洞脊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稿链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环境的不良刺激等原因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纳敬渗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一、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伍兆隐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2、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3、事故处理的任务腔厅,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4、按照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猜渗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四不放过原则

法律分析: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埋码政责任蚂哪追究的规定》 第六条:市闷液码(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法律分析: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衡衫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尘裤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派拦简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内容

法律分析: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第十九条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评估,搞好分类指导乱指和重点监管。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侍含责人或业主哗谈配,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不放过的原则指什么

事简漏颂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004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四不放过原则,内容包括: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拦郑、责任搜没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扩展资料: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团档,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塌笑乱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升旦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不放过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必赴网 » 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是什么